不难猜测那坛子里装的是费胥尧的骨灰。

而这个符阵只可能是唯一住在客栈的温笛所摆弄的。

他们找到了一本书,比对了符上的咒语,他们查到这个符阵是一种可以让死人复活的符阵。

所以,温笛想让他老公复活。

那么,与他们玩家之间有什么关系?

沈妄顷猜测,他们或许是祭品,用他们的死亡来重生他丈夫。

可是,一般祭品都需要放到祭台上,但刘亚俊的尸体被陆羯炀拖出去埋在了山下,而温笛没有离开过客栈,他难道不需要处理刘亚俊的尸体?

这让沈妄顷有点疑惑。

难道,只要死了就可以作为祭祀的一环?这还闻所未闻。

这客栈一定还有什么是他没发现的。

或许,他得在晚上出来看看......

凌乱的厨房里,温笛无处下脚,他被惯坏了,之前老公甚至不会让他进入这么乱的环境里。

陆羯炀撩起袖子,急忙扫了一块干净的地方,让温笛站在角落里。

“乖乖,你在这看着就行,我很快收拾好。”

温笛看着他,不由想起他老公——他老公是他遇见过对他最好的人了,就像陆羯炀表现出的一样。

不过他老公是真心的,陆羯炀......只是玩家。

他咬了下唇,问:“你为什么要把袖子撩起来,不冷吗?”

陆羯炀的小臂很粗,用力的时候肌肉鼓起来一条块,比温笛的小腿都要粗壮。

乖乖在关心他,陆羯炀心花怒放,“怕弄脏,我皮厚,不冷。”

温笛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高兴,打扫卫生能让他这么高兴?

他撇过头,指了指柜子:“那有袖套。”

“行。”

陆羯炀听话地把袖子放下来,去拿了袖套戴上。

全程二十分钟,温笛光是坐在旁边看着了。

陆羯炀虽然才十九岁,但他看着就很爱干净,温笛以为这个年纪的小孩都不太会收拾家务,只是个半大的少年,尤其是这么凌乱的厨房,没想到陆羯炀收拾起来有条不紊。

厨房重新焕然一新后,温笛眼神惊讶。

“你以前经常收拾家务吗?”仰头问他。

陆羯炀将围裙和袖套挂在一旁,回头笑着看他:“第一次。”

“第一次?”温笛难以置信。

“这也不难嘛。”陆羯炀说。

他挑着眉,眉目间全然意气风发,好像这世界上就没什么能难得倒他的事。

“你真厉害。”温笛不由自主夸奖了一句。

陆羯炀心里热起来,耳根子染上薄红。

他真想凑到温笛耳边,直白地告诉他——他喜欢他。

他可以照顾他,让他在家里当个小王子,什么都不用做,任何事只要交给他就好。

但他不敢。

只敢滚动喉结,笑嘻嘻地说:

“那你以后请我来客栈帮忙怎么样?这样你就不用自己打扫了。”

“我平时很贵的,但如果是你,可以便宜点,或者不要钱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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